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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教师“十大禁令”

发布时间:2013-05-09 15:14:23

一是严禁教师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言论;

二是严禁向家长和学生索取礼品,接受家长宴请;

三是严禁教师乱办辅导班,从事有偿家教;

四是严禁教师在工作时间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五是严禁教师乱订和推销教辅读物;

六是严禁教师“走读”;

七是严禁教师酒后上课;

八是严禁教师参与赌博、在校园内猜拳酗酒;

九是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或歧视学生,侮辱学生人格;

十是严禁教师穿奇装异服或衣着不整进校园、进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