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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项目和证书(电子版)信息管理员工作职责(试行)

发布时间:2010-03-01 11:10:56
附件3: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项目和证书(电子版)
信息管理员工作职责(试行)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项目和证书(电子版)是在全省中小学教师管理信息库的基础上建立的分级审核、分级管理、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省内统一管理系统平台(以下简称系统平台)。系统平台通过不同权限的管理员帐号,实现对系统平台的分级维护和管理。为确保系统平台运行和信息的准确、完整、安全,制定信息管理员职责。
一、教师信息管理员工作职责
教师信息管理员分为:省级、市级、县级、校级。
1、省级管理员:在省教育厅师资管理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的收集、汇总、备份和日常管理维护,按权限对全省学校的教师信息进行查询和统计分析。
2、市级管理员:在所属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所辖县(区)和直属学校教师信息的收集、汇总,提交审核,并上报所辖县区教师信息,负责对所辖县(区)学校和直属学校的教师信息的日常管理、维护,按权限查询和进行统计分析。
3、县级管理员:在所属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所辖学校教师信息的收集、汇总、提交审核并上报所在县区教师信息,负责对所在县(区)学校教师信息的日常管理、维护,按权限查询和进行统计分析。
4、学校管理员:在所属学校的领导下具体组织、收集、汇总学校教师填报信息及对教师所填报信息进行汇总、提交审核、上报等工作,并按权限定期修改、增补、完善有关信息。
二、继续教育项目和证书信息管理员工作职责
1、教育主管部门信息管理员工作职责
(1)省级信息管理员:在省教育厅师资管理部门领导下,负责省级管理平台的管理和操作。具体负责省管国家级、省级(含五年一周期的全员远程培训)培训项目信息以及教师参训信息的管理,省级培训机构信息的管理,教师学时互认信息的管理,市级信息管理员的信息管理,全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的监督管理、查询和统计分析。
(2)市级信息管理员:在所属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所辖市市级管理平台的管理和操作。具体负责市级培训项目信息以及教师参训信息的管理,市级培训机构信息的管理,县级信息管理员和市属学校信息管理员的信息管理,全市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的监督管理、查询和统计分析。
(3)县级信息管理员:在所属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所辖县(市、区)县级管理平台的管理和操作。具体负责县级培训项目信息以及教师参训信息的管理,县级培训机构信息的管理,所辖学校信息管理员的信息管理,本县(市、区)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的监督管理、查询和统计分析。
2、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员工作职责
经认定资质的各级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员在本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机构信息、承担培训项目信息、参训教师信息、教师考核成绩等信息的汇总、上报,单项培训合格证书的输出。
3、中小学校信息管理员工作职责
中小学校信息管理员负责本校校本研修内容和学时的考核登记,教师学时互认申请原始材料、信息的审核、汇总、上报,本校教师培训信息的管理、查询,继续教育证书查询、输出。
三、各级信息管理员工作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对选配的信息管理员严格把关,明确责任。各级信息管理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认真细致,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2、信息管理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及时准确完成工作任务。对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全力协调组织推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完成对所辖信息的变更、审核、查询、导入导出等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4、做好技术安全防范工作,妥善保管管理员账户和密码,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他人使用;管理员密码要具有一定的复杂度,并定期修改。
5、各级信息管理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和上级管理员报告,并做好技术资料的收集和保管:
(1)更换信息管理员;
(2)管理员账户和密码泄漏;
(3)信息异常;
(4)发现系统缺陷和漏洞。
6、各级信息管理员应当遵守国家的保密规定。电子证书所记载的信息和数据,只能按权限查询,不向社会公开,未经省教育厅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转载和传播。违反规定者,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